通知公告
为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,推动研究院仪器设备的有偿使用与开放共享,经过成本核算、同类仪器收费情况调研以及收费标准论证会议的召开,现对研究院22台设备的收费标准予以公示(见以下收费标准表格)。
公示期为2025年3月15日至3月19日。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董老师联系。联系电话:13751394250
碳中和技术研究院
2025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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